机智云邮,优“邮”自在

新网互联企业邮局在线购买协议

甲方:企业邮局购买申请方
乙方: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新网互联运营商dns.com.cn)
本合同由乙方在线提供统一合同文本,并由甲方在购买之前以在线确认的方式签订。
请甲方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的乙方在线企业邮局服务条款。甲方只有同意了下述服务条款才能正式进入在线企业邮局申请程序。如果甲方愿意接受乙方的服务并同意此条款,请点击"我同意",即可继续进行购买申请流程;否则,请点击"我不同意"并退出,结束购买申请。乙方建议甲方认真阅读本服务条款,也可打印存档。

一、服务项目

1.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甲方有效持有并指定的域名作为后缀的企业邮局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

2. 产品开通后,甲方拥有对其企业邮局用户管理的权利,并自行负责对邮局用户的管理。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享有乙方提供的企业邮局服务;甲方应自行准备接入互联网(INTERNET)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工具,包括计算机、调制解调器、有关软件和设置或者其他接入互联网的装置,并自行承担接入互联网需支付的电话费、网络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2. 甲方须在乙方注册会员号,保证会员信息真实、有效,并依约定及时支付款项。

3.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网站选择定制产品,甲方如果定制邮件监控功能,应保证将定制的邮件监控功能用于合法用途,且不侵犯他人隐私,若产生任何责任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执行本协议的联系人和管理其企业邮局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权限,并在上述信息变更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在接受乙方企业邮局服务的期间,用户信息若发生变化的,甲方应保证在发生变化之日起三日内通过书面等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上诉信息提交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的任何损失及因甲方以上人员(包括已经离职的原甲方雇员)的行为引起的任何责任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5. 甲方承诺不进行下列行为:

5.1 利用乙方提供的企业邮局服务散布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广告等SPAM或发布涉及1.6的内容等;

5.2 利用乙方提供的企业邮局服务进行干扰或扰乱乙方的网络服务或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的行为;

5.3 其他超出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可能给乙方带来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或者是国家禁止的行为。

6.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企业邮局储存、发布、传输如下信息或者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和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以及包含上述内容的链接等。甲方承认乙方有权根据乙方自己谨慎的判断来决定甲方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违反服务条款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甲方承诺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会及时进行调整以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本服务条款约定,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服务条款项下的服务。

7. 甲方承诺遵守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国际上有关互联网和电子邮件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特别地,甲方承诺不会在未得到收信人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利用乙方提供的企业邮局分发垃圾邮件、连锁邮件或任何商业性质、非商业性质的邮件。

8. 甲方若违反1.7条款,乙方将立即关闭相应的邮箱,甲方若想再次开通需以书面形式提供承诺书及保证金500元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承诺书及保证金并审核无误后七个工作日内重新开通此邮箱;开通后甲方在邮箱服务期限内未在违反1.7条款,乙方将在服务期满后把保证金退还;若乙方再次发现让甲方发现有违反1.7条款的情况出现,乙方将立即关闭甲方相应邮箱,甲方的保证金将不在退还,并禁止甲方购买同类产品(如主机或者邮箱);同时甲方日拒不整改或并且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协议总金额10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于甲方违反1.7条款导致邮箱被关闭期间的损失,由有甲方自行承担;

9. 若甲方违反1.5、1.6和/或1.7的约定,需对由此所产生的影响、后果或者对乙方或有关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影响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同意,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10. 甲方拥有乙方提供的企业邮局的账号和密码;甲方对自己使用账号和密码的行为以及账号和密码的安全性负责,由于甲方未妥善保管或不当使用造成的账号和密码泄漏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1. 甲方享有独立使用其企业邮局的权利,并对其企业邮局账户中所有内容和进行的活动和发生的事件负全部责任。

12. 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邮局服务并进行企业邮局的日常维护,该等日常维护不包括数据备份工作,甲方将自行负责企业邮局内的数据备份工作;乙方需要确保邮局服务器在线正常运行,如确实必须暂时停机或与Internet断开连接,乙方应及时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

2.2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邮局的使用说明和相关咨询。

2.3 乙方保留因甲方违反1.5、1.6、1.7而终止企业邮箱运行的权利。同时乙方对甲方进行或违反1.5、1.6和/或1.7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和使用企业邮局引起的问题及对所发布、传输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后果不承担责任。

2.4 消除甲方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甲方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乙方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2.5 收取有关费用以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

2.6 乙方保证不会公开、编辑或向第三方透露甲方企业邮局账号中的信息、传输内容,但以下情况除外:

2.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司法、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

2.6.2 为维护乙方及乙方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

2.6.3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为维护网络公共安全;

2.6.4 甲方同意乙方公开、编辑或向第三方透露相关内容。

2.7 乙方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乙方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有关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甲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甲方继续享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2.8 甲方通过乙方产品发送邮件时,乙方可以在邮件中加入表明邮件是通过乙方邮箱产品进行发送,并且加入对乙方产品进行说明的文字字样。

三、协议金额与付款方式

3.1 甲方同意本协议条款,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同意乙方系统所计算的、本协议所涉及的产品费用,并保证已经采用了正确的付款方式。

3.2 在接受服务之同时,甲方将全部款项支付给新网互联。服务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甲方在服务期限结束之前一个月内支付企业邮局的有关款项,服务得以继续进行。但届时乙方对价格进行调整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履行。

3.3 乙方保留在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甲方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上述服务、技术支持的权利。

3.4 甲方完全理解乙方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均为乙方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对于赠送的服务项目,乙方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四、协议期限

4.1 有效期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并为甲方开通企业邮局之日起计算并以款项数额为依据计算服务期限。

4.2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则按照以下情况计算:

4.2.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4.2.2 甲方严重违反本服务条款,乙方提前终止服务;

4.2.3 服务条款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

五、服务终止与违约责任

5.1 在服务有效期间,如果甲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但甲方已交纳的费用不得要求返还。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2 因甲方过失、违反法律或本在线条款等原因,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后可以提前终止服务。

5.3 如果甲方违反其义务或者在本服务条款下的保证/承诺,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的企业邮箱服务并不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4 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服务即告终止。乙方届时将关闭甲方的企业邮局使用账号。关闭账号之日起一个月后,若甲方依然没有续费,乙方将有权删除甲方使用账号内的所有文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在关闭账号之日起一个月内,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删除甲方数据的,乙方在通知甲方后有权进行删除。

5.5 如果在服务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行协商。

5.6 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企业邮局短时间的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均认为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责任。

5.7 如果因乙方企业邮箱产品自身原因造成不能为甲方提供正常服务,乙方以天为单位向甲方赔偿同等使用天数。如果乙方连续7日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甲方可以要求终止接受服务并退还未使用时间涉及款额。但非乙方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Y2K问题、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5.8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的一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9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5.10 本协议服务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5.11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12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5.13 一方在协议订立、履行中采取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等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14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六、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6.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6.3 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因Y2K问题、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等非新网互联原因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新网互联承担责任。

七、免责条款

7.1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履行义务,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发生事件一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7.2 若乙方已通过公告、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前通知甲方进行必要的维护,由此所引起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7.3 对于甲方自行安装软件或自行操作引发的任何故障、问题以及因甲方发布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乙方仅对直接接受本协议服务的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不承担责任。在履行本协议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甲方或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八、协议变更

8.1 制订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互联网的发展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可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加以变更,变更后的协议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时日起生效。当发生争议时,均以最新条款内容为准。

8.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因乙方上市、被收购、分立、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相应的权利义务承受者。

8.3 乙方在相关页面上对于企业邮局服务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申请表格等均为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九、争议解决

9.1 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9.2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计算机行业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