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自由管理实名认证协议

尊敬的用户,您好!感谢您选择新网互联域名自由管理实名认证服务!

为更好地向新网互联用户提供服务,亦为规范新网互联用户的行为,您应当阅读并遵守《域名自由管理实名认证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是您与新网互联之间关于用户使用新网互联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新网互联"是指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及提供相关服务的关联公司;"用户"是指使用新网互联域名转移服务的使用人,在本协议中更多地称为"您";

在接受本协议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关于本协议,提示您特别关注限制、免责条款,新网互联对您违规、违约行为的认定处理条款以及管辖法院的条款等,如您对本协议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新网互联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咨询,新网互联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新网互联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否则,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接受本协议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未获得新网互联对您咨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为了方便您域名过户、转移会员号,新网互联在域名管理平台提供实名认证服务,通过您提供的身份证件材料以及和您签署的《域名自由管理实名认证协议》认证您的身份,从而为您提供域名自由过户、自由转移会员号服务。新网互联有权采取各种其认为必要手段对您的身份进行识别。但是,作为普通的网络服务提供商,新网互联所能采取的方法有限,而且在网络上进行用户身份识别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新网互联对您身份的准确性和绝对真实性不做任何保证。

新网互联域名自由管理实名认证服务的具体流程包括:

1、身份信息识别

2、您签订《域名自由管理实名认证协议》

通过这两种识别手段,新网互联公司有权记录并保存您的通过认证的信息,亦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您或第三方提供您是否通过"新网互联域名自由管理实名认证"的结论以及您的身份信息。

1.关于"新网互联域名自由管理实名认证"服务的理解与认同

1.1 "新网互联域名自由管理实名认证"服务是由新网互联在域名管理平台提供的一项身份识别服务。

1.2 新网互联有权单方随时修改或变更本服务协议之内容,并随时通过新网互联网站公布最新之约定事项,不另作个别通知。若您于任何修改或变更本服务协议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修改或变更,若您不同意,则您应立即停用本服务。

2. 身份信息识别须知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个人用户可提供以下证件用于实名认证:身份证、护照等明确标有身份证号的证件之一。(可选择传真或在线上传证件,在线上传必须是原件扫描件,或者数码拍摄件,身份证)需要同时提交正反两面)、在3个月内开具的户籍证明,有效期3个月内的证件不予受理。)

2.2 台湾地区的个人用户请提供:回乡证/护照+ 大陆担保人有效证件 +担保人亲笔签名的担保函(有效期3个月内的证件不予受理),需要同时提交有公章页。目前新网互联暂时不能为香港、澳门地区及海外地区的个人用户提供实名认证服务。

2.3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新网互联不能为其提供实名认证服务。

2.4 企业用户向新网互联申请企业认证服务的应向新网互联提供如下认证所需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新网互联认可的有效证件;

2.5 通过新网互联身份信息核实的用户不能自行修改其认证信息中的企业名称,姓名以及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信息。

2.6 大陆个人认证的有效期与其提供的身份证件有效期(非长期)一致,户籍证明从审核当日开始起计算,有效期一年。若提供的证件长期有效,则认证有效期为20年。台湾用户的有效期按证件有效期和担保日期最少的有效期计算。企业认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若营业执照有效期小于一年则以营业执照有效期为准。

3. 在线阅读并理解、确认《域名自由管理实名认证协议》

3.1 您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如有疑问可向新网互联客服进行咨询。若您选择并确认了本协议,则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内容,你操作域名自由过户和自由转移会员号的行为将受本协议的约束。

3.2 在域名自由过户或自由转移会员号出现纠纷乃至诉讼时,本协议可作为司法部门或行政部门作为裁决的有效证据。您违反协议将被追究相关违规责任和法律责任。

4. 特别声明

4.1 身份认证信息共享:

为了使您享有便捷的服务,您经由域名管理平台向新网互联提交实名认证申请即表示您同意新网互联为您核对你向新网互联提交的全部身份信息,并同意新网互联将您是否通过实名认证的结果提供给其他用户。

4.2 认证资料的管理:

您提交给新网互联的认证资料,新网互联有权保留。新网互联公司保证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您在新网互联认证的核实资料及保存在新网互联的非公开内容用于商业目的,但根据前款规定以及本款所列的以下情况除外:

1) 您授权新网互联透露其相关信息;

2)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新网互联有法律上的责任向国家司法及行政机关提供;

3) 基于解决您与第三人民事纠纷的需要,新网互联可以向第三人提供您的身份信息以帮助第三人维护其合法权益。

5. 不得为非法或禁止的使用

5.1 接受本协议全部的说明、条款、条件。您必须向新网互联保证,您不得以任何可能损害、使瘫痪、使过度负荷或损害其他网站或其他网站的服务或新网互联或干扰他人对于新网互联认证申请的使用等方式使用新网互联认证服务。您不得经由非新网互联预定提供的任何方式或技术手段取得或试图取得任何资料或信息。

6. 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6.1 新网互联服务将按"现状"的状态提供。新网互联在此明确声明对新网互联的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新网互联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安全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6.2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出现上述情况时,新网互联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新网互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6.3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新网互联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无需对您或第三方承担责任:

6.3.1 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6.3.2 用户或新网互联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6.3.3 用户操作不当;

6.3.4 用户通过非新网互联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6.3.5 其他新网互联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6.4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网络信息或其他用户行为带来的风险,新网互联不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也不对因侵权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害负责。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6.4.1 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6.4.2 因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6.4.3 其他因网络信息或用户行为引起的风险;

6.5 您理解并同意,本域名转移协议并非为某些特定目的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核设施、军事用途、医疗设施、交通通讯等重要领域。如果因为软件或服务的原因导致上述操作失败而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新网互联不承担法律责任;

6.6 新网互联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新网互联的义务或承诺,新网互联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6.7 在任何情况下,您不应轻信借款、索要密码或其他涉及财产的网络信息;涉及财产操作的,请一定先核实对方身份,并请经常留意新网互联有关防范诈骗犯罪的提示;

7. 管辖及法律适用

7.1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7.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域名行业惯例;

7.3 若您和新网互联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7.4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7.5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 其他

若您对本协议或本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与新网互联客服中心联系(新网互联客户服务热线:400-8867-171,0592-2577888-3),我们会给予您必要的帮助;

9. 附则

本协议内容包括以上条款及新网互联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您使用该服务时,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各类规则,并承诺遵守中国的各类法律规定,如有违反而导致任何法律责任,您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