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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条款中,"用户"是指向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新网互联",其主要经营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申请注册成为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会员的个人或者单位。
用户同意此在线注册条款之效力如同用户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户进一步同意,用户进入新网互联会员注册程序即意味着用户同意了本注册条款的所有内容且只有用户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新网互联的正式用户。本注册条款自用户注册成功之日起在用户与新网互联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新网互联向其会员用户提供包括域名注册、网站托管服务在内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和网络服务,新网互联所提供的相关服务说明详见 www.dns.com.cn 相关产品及服务介绍。
2-1 用户承诺并保证自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实体和组织。用户在此保证所填写的用户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且保证新网互联可以通过用户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与用户取得联系。
2-2 用户应根据新网互联对于相关服务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等资料,否则新网互联有权拒绝向该会员或用户提供相关服务。
2-3 用户承诺将及时更新其用户信息以维持该等信息的有效性。
2-4 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包含有不正确、不真实的信息,新网互联保留取消用户会员资格并随时结束为该用户提供服务的权利。
2-5 以伙伴人身份代理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进行注册用户必须向新网互联提供伙伴人和被伙伴人的详细资料和信息及授权书面文件,未向新网互联提供上述资料信息及文件的,新网互联将视注册者为会员。
用户充分理解新网互联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注册会员保持联络及沟通,用户在此同意新网互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其发送包括会员信息、新网互联商品及服务信息在内的相关商业及非商业联络信息。
4-1 用户注册成功后将得到一个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凭用户名和密码享受新网互联向其会员用户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4-2 用户将对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用户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有权根据新网互联规定的程序修改密码。
4-3 非经新网互联书面同意,用户名和密码不得擅自转让或者授权他人使用,否则用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4 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新网互联,在用户通告之前,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均视为是用户的行为,用户应对此负责。
新网互联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新网互联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新网互联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新网互联保留随时修改其服务体系和价格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新网互联修改其服务和价格体系之前用户就具体服务与新网互联达成协议并已按照约定交纳费用的,新网互联将按照已达成的协议执行至已交纳费用的服务期期满。
6-1 用户有权利拥有自己在新网互联的用户名和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随时登录新网互联网站的会员专区。
6-2 用户有权利享受新网互联提供的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服务,并有权利在接受新网互联提供的服务时获得新网互联的技术支持、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详见新网互联相关产品介绍。
6-3 用户保证不会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及扰乱新网互联网站以及新网互联其他客户的网站。
6-4 用户应尊重新网互联及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并保证在发生上述事件时尽力保护新网互联及其股东、雇员、合作伙伴等免于因该等事件受到影响或损失;新网互联保留用户侵犯新网互联知识产权时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并不退还任何款项的权利。
6-5 对由于用户向新网互联提供的联络方式有误以及用户用于接受新网互联邮件的电子邮箱安全性、稳定性不佳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用户应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用户未能及时收到新网互联的相关通知而导致的后果和损失。
6-6 用户保证其使用新网互联服务时将遵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共道德,不会利用新网互联提供的服务进行存储、发布、传播如下信息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用户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用户承认新网互联有权在用户违反上述时有权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不予退还任何款项,因用户上述行为给新网互联造成损失的,用户应予赔偿。
7-1 新网互联应在收到用户交纳的款项后根据用户选择的服务向用户提供合格的网络技术和信息服务。
7-2 新网互联有权使用用户资料。
7-3 新网互联有权利对用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用户成为新网互联会员或是否与用户进行某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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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用户通过新网互联设立的各类网站、办公地点等方式办理域名预注册/注册等有关业务时,用户或域名注册持有者同意向新网互联及其关联方提供准确可靠的联系人详细信息,且该等信息在注册域名注册期间如有变更的,应在七(7)天内予以更正和更新。由于用户没有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负责。这些信息包括:
8-1-1 用户(注册域名持有者)完整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如有);
8-1-2 如用户(注册域名持有者)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社团,组织等,则其授权的联系人姓名;
8-1-3 注册域名的主要名称服务器和辅助名称服务器的名称;
8-1-4 注册域名的技术联系人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如有);
8-1-5 注册域名管理联系人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如有)。
8-2 新网互联和注册管理机构运营商有可能需要使用第三方托管服务归档此信息。新网互联不会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处理,我们对用户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在下列情况下才会将用户信息与第三方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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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用户有权随时申请终止其会员资格或其在新网互联申请的一项或多项服务,但已交纳款项不得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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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因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10-2 本注册条款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互联网行业的规范。
11-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条款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11-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11-3 用户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等属于不可抗力,由此给用户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新网互联承担。
12-1 本注册条款中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应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本服务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2-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用户同意,新网互联的有关通知只需在新网互联有关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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